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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媒合與買家線索服務規範
Marketplace & Lead Service Rules · 最後更新 2026/06/09
本規範為《會員服務條款》與《隱私權政策》之一部分,專門規範本服務之買賣媒合(刊登賣車、求購)與「買家線索解鎖」(車商付費點數查看求購買家聯絡方式)功能。使用上述功能即表示你已閱讀並同意本規範;牴觸時,以本規範就該等功能之約定優先。
一句話講清楚本服務的角色:Car Watcher 是資訊媒合平台,不是車商、不是仲介或居間人、不是任何買賣的當事人。我們不持有、不檢驗、不保證任何車輛,不經手車輛價金,不參與議價、交車或售後。所有車況、產權、價格、聯絡資訊均由使用者自行提供並自負其責;交易由買賣雙方自行完成、風險自負。
第 1 條 · 名詞定義
- 買家:張貼「求購(徵車)」需求的會員。
- 賣家:張貼「賣車刊登」的會員(含個人車主與車商)。
- 車商:使用「買家線索解鎖」功能、付費點數查看求購買家聯絡方式的會員。
- 線索:一筆買家求購(含其車輛需求與聯絡方式)。
- 點數:車商於本服務預付購買、用於解鎖線索的服務使用額度。
- 本服務經營者:Car Watcher 買車夢之經營者(個人經營)。
第 2 條 · 買家求購規範
2.1 你的義務
- 求購條件須真實、明確(至少填寫想找的廠牌或車型、最高預算),不得張貼虛構、灌水、釣魚或無實際購車意願之求購。
- 留下的聯絡方式須為你本人、可聯繫之資訊;不得冒用他人。
- 對於回應你的賣家或車商,應誠信洽談;可不成交,但不得惡意騷擾、放假消息或浪費他人成本。
2.2 關於「讓認證車商主動聯繫我」
此為
選擇性、需你主動勾選的同意。勾選後,與你需求相符的車商可
付費解鎖你填寫的聯絡方式來找你;每筆求購
最多開放 3 家車商解鎖。未勾選者,聯絡方式不會提供給任何車商。
車商付費解鎖後,為利雙方聯繫,你也會在「我的求購」看到該車商的聯絡方式,可主動與其聯繫(對稱揭露)。你可隨時於「我的求購」
關閉此選項或刪除求購,關閉後不再開放新的解鎖(已解鎖者之既有紀錄不溯及)。詳見
第 5 條個資告知。
2.3 重要提醒
車商是否與你聯繫、提供之車輛與報價,均為車商自身行為,本服務不擔保其內容、品質或交易結果。請你面交、親自驗車、確認證件與產權後再付款,切勿在看車前先匯訂金或交付個資以外之財物。
第 3 條 · 賣家刊登與透明揭露規範
透明揭露是上架的前提:未依實揭露車況與產權,本服務有權拒絕刊登、不納入媒合、隨時下架並停權。刊登資訊一經送出即代表你保證其真實性。
3.1 你必須據實揭露(刊登時為必填)
- 事故/泡水狀態:無重大事故或泡水/有鈑金維修或小事故/曾為重大事故或泡水車/無法保證。如有維修或事故史,須於描述具體說明。
- 產權狀態:產權清楚可立即過戶/尚有貸款或動產抵押設定/其他。
- 里程:須為實際表顯、未經調表;不確定時應明確告知。
- 廠牌、車型、年份、價格等基本資訊須正確。
- 車輛識別碼(VIN):車商/專業銷售人員刊車須填寫正確 VIN(個人自售免填)。VIN 為防止賣假車、調包車、「廣告刊 A 車實賣 B 車」及釐清交易糾紛之依據;刊登之 VIN 須與實車一致,不一致或冒用者,本服務得立即下架、停權並追究責任。
3.2 你的保證與責任
- 你保證對該車有合法處分權(自有或已獲授權),且所有揭露屬實、無隱瞞重大瑕疵。
- 如因你提供不實資訊或隱瞞瑕疵致買家或第三人受損,由你自行負擔全部民、刑事責任,與本服務無關;並同意賠償本服務因此所受之損害(含但不限於客訴處理、商譽、律師費用)。
- 你同意本服務為提供媒合,得重製、公開、彙整、比對你刊登之內容(含提供給條件相符之求購買家或車商參考)。
3.3 禁止
- 刊登非賣品、廣告、引流外站、一頁式詐騙或他人車輛照片。
- 標示不實低價誘騙、或刊登與實車不符之資訊。
- 「掛羊頭賣狗肉」:以某車之照片/資訊刊登(A 車),實際卻引導買家購買另一台車(B 車);或調包車輛、以同型不同車冒充。一經查證即立即下架、停權,並就買家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。
3.4 售出/無貨源之下架義務
- 所刊車輛已售出、已被預訂或已無貨源時,你有義務於知悉後 12 小時內自行下架或標示為已售出,避免買家撲空、浪費聯繫成本。
- 未於 12 小時內下架,致買家或其他賣家受有損害或客訴者,本服務得警告、隱藏刊登、停權;情節重大或屢次違反者,並得就所生損害請求賠償。
第 4 條 · 車商線索解鎖規範
解鎖線索=你取得另一位自然人(買家)的個人資料。你因此成為個資法下的蒐集/處理/利用者,須自負法令遵循責任。違反以下規範,本服務得立即停權、不退點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4.1 你取得買家聯絡方式後,僅得
- 就該筆求購之購車事宜與該買家聯繫、提供相符車源與報價。
4.2 你不得
- 將買家個資轉售、轉讓、交換、公開,或提供給本服務以外之第三人。
- 用於該筆求購以外之行銷、推播、加入名單、建檔再利用等目的。
- 對買家騷擾、疲勞轟炸、誘騙或施壓;買家表示拒絕後應立即停止聯繫並依其要求刪除其個資。
- 以自動化方式大量解鎖、或為套取個資而解鎖無實際成交意願之線索。
4.3 線索品質與退點
- 本服務不保證任何線索必能聯繫成功或成交;點數購買的是「查看聯絡方式的服務」,非成交保證。買家是否回覆、回覆速度與成交與否,非本服務所能控制或保證。
- (A) 無效線索・即時退點:若解鎖後發現聯絡方式無效(空號/停用)、買家否認張貼、或該求購已明確成交,你可於解鎖後 14 日內於「我解鎖的」回報,經系統核對後自動退回該筆點數,並收回該聯絡方式之顯示。逾期或濫用回報者,本服務得不予受理。
(B) 買家未回應・退點申訴(善意補償,非義務):因「買家未回應」並非前述服務瑕疵(你已取得聯絡方式),本服務以
人工審核、善意補償方式受理退點申訴,並採
嚴謹證據門檻以防濫用。須
同時符合下列全部條件,經本服務審核通過後退回該筆點數(非現金):
- 已等滿 12 小時:自解鎖時起算滿 12 小時、買家仍未回應;且申訴須於解鎖後 3 日內提出(逾期不受理)。
- 至少 2 次、不同時段的主動聯繫:須以當初解鎖到的同一聯絡方式(同一 LINE/電話/Email)發出,內容為針對該求購車輛之正常洽談。
- 提供可查證之截圖:須清楚顯示聯絡對象(與解鎖紀錄一致)、洽談內容、每次發送之日期時間;LINE 須含「已讀未回/未讀」畫面,電話須附通話紀錄(≥2 通、不同時間)及至少 1 則簡訊(純未接來電不予採認)。
- 第一次聯繫時間須與解鎖時間合理銜接,且聯繫過程未涉騷擾、疲勞轟炸或將個資移作他用。
單次聯繫、使用非解鎖管道、對象與紀錄不符、截圖無時間或無法辨識、洽談與該車無關者,
不予退點。本服務並就同一帳號之申訴設
頻率/比例上限,對
規律性或可疑申訴得不予受理並停權。
退點後,你不得就同一買家再次解鎖(你已取得其聯絡方式)。提供不實或變造證據者,除不退點外並依本規範究責。
4.4 自動解鎖(選用)
- 你可於後台開啟「自動解鎖」:當有符合且開放聯繫之買家配對到你時,於點數足夠之情形下自動扣點解鎖並通知你;點數不足時改為一般待解鎖通知,不自動扣點。
- 開啟此功能即表示你授權本服務於前述情形代為扣點解鎖,自動解鎖之扣點與本規範之退點規則適用相同條件。你可隨時關閉。
4.5 雙方聯絡方式之揭露
- 解鎖完成後,為利雙方聯繫,買家亦會看到你(賣家/車商)之聯絡方式(取自你的刊登或驗證資料)。此為對稱揭露;你不希望被買家主動聯繫者,請勿使用本功能。
4.6 身分
「認證車商」徽章僅代表本服務已就你提供之資料做基本核對,不構成本服務對你營業資格、信用或服務品質之保證或背書。
第 5 條 · 個人資料告知與同意(依個資法第 8 條)
就「買家線索解鎖」功能,本服務特別告知如下,並以你於求購表單之主動勾選為同意之依據:
- 蒐集者:本服務經營者。
- 蒐集目的:促成買賣車輛之媒合與聯繫。
- 個資類別:你於求購填寫之聯絡方式(LINE/電話/Email)、車輛需求與所在地區。
- 利用對象(第三人提供):與你需求相符、且付費解鎖之認證車商,每筆求購上限 3 家。
- 利用方式與期間:供該車商於前述目的內與你聯繫;保存期間及刪除權利依《隱私權政策》辦理。
- 你的權利:你得隨時關閉「願意被車商聯繫」、修改或刪除求購,並依個資法請求查詢、更正、停止利用或刪除。未勾選同意者,聯絡方式不會被任何車商取得。
你提供他人個資(例如代他人求購)時,應確保已取得該他人之同意,否則由你自負責任。
第 6 條 · 點數、加值與退費
- 點數為本服務之預付服務使用額度,僅供本帳號於本服務內解鎖線索使用,不得轉讓、兌現或要求折換現金。
- 每筆線索之解鎖點數依買家預算級距計算,並於解鎖前明確顯示。
- 因線索無效之退點,依 第 4.3(A) 條辦理(系統核對後自動退回點數,非退現金)。
- 因「買家未回應」之退點申訴,依 第 4.3(B) 條辦理(須附足夠證據、經本服務人工審核通過後退回點數,非退現金;屬善意補償非義務)。
- 已加值未使用之點數如需退費,請來信客服,本服務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實際使用情形協處;已使用部分不予退還。
- 金流由第三方金流商綠界 ECPay處理,本服務不接觸或儲存你的完整卡號,詳見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第 7 條 · 免責與責任限制
- 本服務不擔保任何刊登或求購資訊之真實、正確、完整,亦不擔保車況、產權、里程、價格或交易必然成立或安全。
- 買賣雙方間之議價、付款、交車、過戶、瑕疵、售後與糾紛,均由雙方自行處理,本服務不為任何一方之行為或債務負責。
- 在中華民國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本服務對使用本功能所生之任何直接、間接、衍生損害不負賠償責任;如經法院認定本服務仍須負責,其賠償總額以該使用者於請求發生前 3 個月內就本功能實際支付本服務之金額為上限。
- 因不可抗力、第三方服務(含金流、網路)中斷或使用者自身行為所致之損害,本服務不負責任。
第 8 條 · 違規處理
使用者違反本規範或相關法令時,本服務得不經事前通知,逕行隱藏/移除內容、限制或終止功能、停權,並就違規所取得之點數不予退還;情節重大者移送司法機關。
第 9 條 · 準據法與管轄
本規範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與適用。因本規範所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本服務經營者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 10 條 · 修訂與聯絡
本服務得隨時修訂本規範並公告於本網站;於重大變更時將以適當方式提示。修訂後繼續使用相關功能,視為同意修訂內容。對本規範、個資權利行使或退費有疑問,請來信 [email protected],我們將於 7 個工作日內回覆。
本規範為定型化契約之一部分。為保障你的權益,建議於使用前完整閱讀;如有不同意之處,請勿使用相關功能。本服務經營者保留依法令及主管機關要求調整本規範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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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規範於 2026/06/09 首次公開。媒合資訊僅供參考,非交易建議或保證。